政改是香港繞不開的課題 文:陳凱文

特首早前展開新一份《施政報告》的社會諮詢,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及新思維表示,將向特首提議,盡快制訂雙普選路線圖,重啟政改。有人指政改不是香港的急切選項,批評狄志遠搞錯了方向。其實,狄志遠雖在9年前已退出民主黨,又因政見上不夠反共而不被主流反對派待見,但是他一直仍以非建制派自居,而且對方跟過去的民主黨元老,至今仍有偈傾,所以他會建議重啟政改,實在是意料中事。

另一方面,狄志遠現時是循立法會社福界的功能組別中當選議員,社福界過去一直都是反對派票倉,而反對派支持者的一貫立場,便是爭取雙普選,所以他若不在政改問題發聲的話,下屆再想尋求連任,選民也未必會投票給他。是故,即使狄志遠知道現時重啟政改的可能性不大,或者知道政改不是香港最逼切的選項,單純從對方的選情角度考慮,他都一定會要求重啟政改。

況且,以政改沒有逼切性,反駁狄志遠的主張,其實是站不住腳。先撇開香港是否真沒政改逼切性的問題,人家的建議是希望港府能夠制訂普選路線圖,不是說希望下屆改行雙普選,此要求跟現時政改沒逼切性,並不構成抵觸。有人說香港過去20年依照西方民主模式推行的民主實驗失敗,這說法的對錯暫且不論,但有人既然把香港過去的政改劃為西式,你總要解釋一下,西式之外是否還有中式,這個中式民主又是什麼。

內地在這個問題上,提出了「全過程人民民主」的概念,但似乎不能直接搬至香港應用,因為這是以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專政為基礎的制度,香港則是根據《基本法》維持着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,加上香港的政治體制,早已在《基本法》有明確規定,意味着香港若真是要引用內地的人大和政協制度,使現時在香港沒實權的港區人大,變成最終以普選產生的地方最高權力機關,但是這樣做的話,便有可能須要修改《基本法》。

當然從技術上而言,香港其實也可在維持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情況下,透過修改《基本法》來為港區人大充權,但《基本法》的立法原意,似乎是傾向維持香港回歸前的原有政體,意味着香港不適宜照搬內地的「全過程人民民主」。如此一來,是否意味着香港應在西式和內地的一套之外,搞一套符合「一國兩制」的港式呢?如果要搞的話,這一套港式的具體內涵又是什麼?這始終是一道繞不開的問題。

說到這裡,有人可能又會拿「愛國者治港」說事。誠然,三年前的完善香港選制,其目的是為了落實「愛國者治港」,但中央只是修改了涉及的選制《基本法》附件一和附件二,特首和立法會最終達致普選產生的《基本法》第45條和第68條,並未作出修改,意味着即使中央似乎認為「愛國者治港」跟普選目標並行不桲。換言之,有人希望港府能在落實「愛國者治港」之後,給出普選時間表和路線圖,試問又有什麼問題?

換言之,在「愛國者治港」原則下制訂普選路線圖的建議,既符合《基本法》,亦是跟政改有否逼切性沒直接關連。況且,政改有否逼切性的問題,亦是值得一議。完善選制後的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,其投票率在某程度上已經說明,過往的反對派支持者並沒改變立場,但過去本欄已一再提醒,部分建制派正在急不及待地右傾,由粉嶺高球場爭議,到長者乘車優惠,再到有人批評「公屋養懶人」,都是典型例子。

此一右傾現象,跟反對派從建制中退場,使建制派再無政敵,固然有着直接關係,但是議會乃至整個建制在完善選制後,其階級成份已有改變,也是不容忽視的因素。當議會的地區直選議席減少,大多數議員的票源已不受草根階層影響下,對方的服務對象,便很自然地有票的工商界傾斜。除此之外,假如選委會的階級成份,也是草根階層沒啥影響力,再加上現行建制的「旋轉門」機制下,又如何確保港府在未來不會因為選舉壓力而右傾?

由是觀之,反對派的基本盤未變,香港仍藏着各類暗湧,可能才是客觀事實。在此情況之下,繼續任由選制的階級成份不變,致使香港整個建制出現右傾的勢頭,真的是好事嗎?香港現時在維護國安法制的強大震懾力下,可能真是沒所謂的政改逼切性,但正所謂未雨籌謀,若當局並無其他法子,把這股保守主義的右傾歪風壓下去,似乎便只能從政改層面上想辦法了!

最後但是不得不說,本欄並非贊成狄志遠的政改建議,但是他的問題,決不是因為政改有沒有逼切性,或者所謂的西式民主實驗失敗,而是他既然建議要路線圖,卻不見他有何具體的政改建議,而且他要求特首給出普選路線圖,根本是找錯了對象,反映他不熟完善選制後的《基本法》規定。至於原因是什麼,為了方便各位讀者閱讀,只好遲點另撰一文再說。

文:陳凱文

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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